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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坛财决〔2020〕5号)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数:  字号:〖
 

坛财决〔20205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0]0024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以及医技人员意外健康保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123

法定代表人:徐一新

被投诉人: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

法定代表人:袁永炜

被投诉人: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顾照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常州市金坛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以及医技人员意外健康保险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811投诉至我局。投诉处理期间,2020827日,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向我局提交《撤诉函》,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