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财决〔2020〕5号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0]0024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以及医技人员意外健康保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123号
法定代表人:徐一新
被投诉人: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法定代表人:袁永炜
被投诉人: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顾照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常州市金坛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以及医技人员意外健康保险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8月11日投诉至我局。投诉处理期间,2020年8月27日,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向我局提交《撤诉函》,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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