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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06-22  浏览数:  字号:〖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溧兴建设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分龙岗路72号1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周福平

被投诉人: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西路108号嘉源广场2幢1单元5楼

法定代表人:薛震宇

2020年4月29日,江苏溧投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投公司”)发布“关于遴选2020-2021年零星木工修缮企业项目(项目编号:JSLT2020-040104)”(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于2020年5月21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中标供应商为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5月27日,投诉人溧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兴公司”)向溧投公司提出质疑,溧投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溧兴公司对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6月8日投诉至本局。投诉处理期间,2020年6月19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