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通知书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对“人民路初级中学新建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CWHZ2019-022)” 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开标评标过程视频资料丢失,符合《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财规〔2018〕7)号)第十条第七项“现场评审记录和录像录音不完整、不准确”规定的情形。
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常财规〔2018〕7号)第十条第六款的规定:现场评审记录和录像录音不完整、不准确,记5分。
如对记分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说明送达本局。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财政局(盖章)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