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17]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八条规定,现将本局对“常州市病死畜禽智能化冷藏收集体系设备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G2017085)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 诉 人:江苏耀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龙湖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丹毓
被投诉人: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所在地址:常州市长江中路289-1号
被投诉人:常州市招投标代理中心、
所在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1、“供应商上海佑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单位提供设备实体运转视频且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条款”应作为无效标处理。2、在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意见,误导其他评委的评审。3、采购人代表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针对投诉书的相关内容,我们对被投诉人、评审专家进行调查,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视频演示均未完全符合全部技术要求的实质性条款。另经调查未发现评委、采购人代表有倾向性意见,评审委员会组成符合法律规定。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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