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管处罚 >> 监督检查公告 >> 正文
常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

1.龙城采公[W43Y]-2020110502

2.龙城采公[W43Y]-2020061701

3.龙城采竞磋[W43Y]-2020102601

4.龙城采单[W43Y]-2020042401

二、项目名称

1.溧阳市中医医院五级电子病历扩建项目

2.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中间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水质自动站质控服务项目

4.溧阳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溧城镇昆仑北路10-1号2幢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合同签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符、资格要求存在限制条款、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未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评分记录表合计数计算错误、专利专有技术和技术指标存在指向性、招标文件存在行业限制、未查见中标公告、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投标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采购公告丢失、缺少影像资料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