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江南采竞磋-2022010
2.江南采竞磋-2022006
3.江南采竞磋-2022014
4.江南采竞磋-2022016
5.江南采竞磋-2022007
二、项目名称
1.郑陆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站)装修工程
2.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磐石计划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工程项目
3.天宁区降尘除霾(洒水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4.南大街街道非机动车管理服务项目
5.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微创针刀镜手术器械(疼痛科)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常州江南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13幢天宁汽车城3楼东侧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常州江南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要求及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评分表样式不符合规范、磋商小组未独立评审客
观分、评审报告的内容不完整、采购人信用承诺书格式不符合要求、磋商小组未
按规定程序推荐组长、评分标准未量化、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完善、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微企业,未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列入资格性审查内容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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