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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2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

1. 骏通采单[2021]004

2. 2021JSJT-JT-GA007

3. 2021JSJT-JC-JCCZF002

4. 骏通采竞磋[2021]025

5. JSJT2021-JC-WSJ001

二、项目名称

1. 华罗庚高新区对外招引合作、盘活大乘资产法律顾问服务

2. 金坛分局采购DNA试剂耗材

3. 金沙老城污水管网工程金城镇2021年度雨污分流改造及整治提升工程(花园村等)方案设计

4. 华罗庚高新区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5. 全区部分医疗机构食堂电气化建设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评标现场有人员接打电话;招标文件中引用失效文件,提供错误声明函样本;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参加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符;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不合理;技术分值占比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2部分第4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