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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8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

1.晟泽采公-2021001

2.晟泽公2021-006

3.晟泽公2021-003

4.晟泽竞磋2021-001

5.晟泽单2021-001

二、项目名称

1.坂上卫生院关于购买数码裂隙灯显微镜等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2.武进区礼嘉镇3个河道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3.半夜浜、战斗河水质提升工程设施运行管护项目

4.庙桥幼儿园消防设施新增项目

5.坂上卫生院购置超声乳化手柄和相关器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金桥大厦101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晟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要求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缺失影像资料、评审场地不符合要求、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未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采购文件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表述不合规、进口产品未有财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的相关资料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第二部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二章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