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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5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

1.沃成竞磋[2022]016

2.沃成公采[2022]003

3.沃成竞磋[2022]003

4.沃成公采[2022]004

5.沃成公采[2022]007

二、项目名称

1.基地及江边站垃圾压缩设备维修项目

2.罗溪镇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项目

3.长效管理整改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西夏墅镇新建初中音体美教学用具采购项目

5.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分包123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华府153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公开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参与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或设置区间、采购文件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要求、归档资料不全和不规范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50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4条、第55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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