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阳湖采公[2020]002号
2. 阳湖采公[2020]005号
3.阳湖采公[2020]007号
4.阳湖竞磋[2020]001号
5.阳湖采单[2020]001号
二、项目名称
1.武进区防洪与水系规划修编暨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项目
2.2020年武进区雨污水管网测绘项目
3.2020年度武进区污水厂水质检测及厂网站绩效考核项目
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
5.2020年城区主要河道污染源动态排查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要求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评委打分修改处缺少专家签字确认、评分标准未量化、采购文件出现地域业绩限制条款,档案资料中缺评审报告、缺失影像资料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八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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