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管处罚 >> 监督检查公告 >> 正文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

1.CJC120210405

2.CJC1202110001

3.CJC2202107020

4.CJC2202108015

5.CJC1202109007

二、项目名称

1. 江苏省低温设备质检中心业务大厅改造项目

2. 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办公设备采购

3. 戚墅堰街道2021-2024年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4.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2021年垃圾分类智能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5. 食品(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常州市兰陵路15号建设银行兰陵支行三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少于10日、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条款不合规、未列明对产品的节能环保优先采购政策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3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十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苏财购〔202052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202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