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常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综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发布、抽取评审专家情况、评审过程管理、询问质疑处理、档案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政策功能体现、信息统计、信息化建设等。
四、考核方法
采取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查和考核小组集中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1年,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规范高效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以“阳光采购、便企惠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做好集中采购项目;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不见面”交易,全力助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成效、提升服务效率。通过考核,发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主要是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为采购人提供更为专业化服务,指导督促采购人按时签订和公示政府采购合同、处理质疑回复,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集采机构人员培训,提升质疑投诉处理能力,提升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升参与市场竞争的竞争力。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测评,本次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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