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8]0059号
一、采购人: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采购项目:2018年常州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外包监测
三、采购预算:93万元。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保部《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8]56号)要求,设区城市开展70种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常州市位列其中。共布设6个手工监测点,在2018年度6个月间每6天采样一次,共30次。监测项目为57种挥发性有机物(原PAMS物质)和13种醛、酮物质(OVOCs),共计70种物质。
五、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暂无空气中VOCs的监测能力,在能力没有形成前,为了完成环保部及环保厅的监测任务,需采用外包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代为监测。选择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单一来源有三点理由:1、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是省内唯一具有全部监测能力,并参与制定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方法国标制定的单位,分析人员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邀请,对全国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进行培训。在人员、仪器设备、分析能力等在国内都处于领先地位。2、采样频率高,时间间隔短、周期长,考虑到采样及送样的时效性,需要外包监测单位距离常州路程短,交通方便。3、由于此次调查监测是第一次全面了解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情况,省内各地级市监测数据需上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上报国家,故数据质量保及数据安全方面有保证。综上,项目具有唯一性,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786867
采购人联系人:祁红娟 联系电话:0519-86691386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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