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2017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行动实施方案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850000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以保障改善民生为根本”。在此背景下,依据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参照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2015年11月30日印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1号)要求,开展常州市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行动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着重于市区管控范围,即2016年行政区划后新天宁区、新钟楼区范围(如下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7.53平方公里,武进(含经开区)、新北独立编制。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规划编制的延续性: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常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和《常州市931接续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划,上述规划均由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
2)具有相关项目经验,确保项目的紧迫性和可操作性:在配合城市生态建设的过程中,常州市规划设计院近年来完成了2006-2012全市重要道路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103条道路、274公里)、常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等道路整治方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相关项目经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常州地方院有利于规划项目的落地,保障规划蓝图的可操作性。
3)本项目相关基础资料涉及地形图等保密性内容,不适合公开招标,该项目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常州市规划设计院隶属于常州市规划局,由其编制有利于保障信息安全。
4)便于提供持续快捷的后续服务: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作为综合性甲级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多专业配合,本规划设计中落实到实施阶段须有建筑、景观等专业介入,须与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滚动更新)成果相协调。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采购单位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57号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2月9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519- 86692881
采购中心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19-85588160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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