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5]0126号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常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5年医院的各项业务指标再创新高,医院工作量日益增长,目前,门诊小区化布局调整基本到位,生殖中心将进一步扩建,体检中心、产后康复中心也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保洁、运送人员配置已满足不了医院发展的需求,为保证医院各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行,特申请采购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在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基础上增加30名物业服务人员,全年采购预算为1247400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六、专家论证意见:
随着该院业务量的日益增长,现有保洁、运送人员配置已满足不了医院发展的需求,为保证医院各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行,该院拟在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基础上增加30名物业服务人员。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为确保该项目物业服务的延续性,增量部分的物业服务应由在管的企业提供。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物业管理增量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张继国 河海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彭后生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薛文静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高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17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成文 0519-81666053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方式:张志进 0519-856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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