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描中心扫描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采购扫描中心扫描服务项目,具体包括诉讼材料扫描、编目、分类移送等。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专家论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自2011年以来一直由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改公司在长期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各类基础资料,形成了完善的适应法院档案特点的工作流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密制度和工作程序。本项目是在原工作基础上进行流程优化,同事增加部分工作量和人员,档案扫描工作具有连贯性、一致性等特点,继续由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更科学合理并节约成本。综合以上原因,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捷臻扫描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清凉新村152幢丙单元601室。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21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钱先生,联系电话:0519-85576288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