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务通流量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坛政采单[2019]0081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审务通流量包
三、采购预算:62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单位申请事由:
长期以来,我院审务通讯综合业务、办公数据流量、集团短号平台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配合建设并长期维护。合作期内系统稳定,审务通综合服务(流量包、向上政法专线、集团内部组网等)及时到位,完全满足了我院办公及安全、保密需求。得到了上级法院、本院内部一致的认可和肯定。继续使用现有的通讯平台、延续通讯服务,有助于原有通信的正常进行;保证法院业务的平稳过渡;同时节约了平台重复建设的时间成本及预算成本;避免因数据迁移对接可能造成的保密风险、工作停滞风险;能够有效保障法院工作正常、持续的进行。具有不可替代性。综上所述,保持通讯综合业务的一致性对我院业务高效开展有较重大意义。为确保审务通信能稳定为我院审执业务提供支撑,并长期助力提升我区司法建设水平。现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购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提供的审务通流量包服务。
六、专家论证意见:
2019年8月21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组织专家(名单附后)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务通流量包项目进行了论证,形成意见如下:
长期以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务通讯综合业务、办公数据流量、集团短号平台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配合建设并长期维护。合作期内系统稳定,审务通综合服务(流量包、向上政法专线、集团内部组网等)及时到位,完全满足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办公及安全、保密需求。得到了上级法院、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内部一致的认可和肯定。继续使用现有的通讯平台、延续通讯服务,有助于原有通信的正常进行;保证法院业务的平稳过渡;同时节约了平台重复建设的时间成本及预算成本;避免因数据迁移对接可能造成的保密风险、工作停滞风险;保障法院工作正常、持续的进行。项目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通讯综合业务的一致性对我院业务高效开展有较重大意义。为确保审务通信能稳定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执业务提供支撑,并长期助力提升金坛区司法建设水平。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承担该项目。
专家论证签名:
黄华兴 区审计局 高工 ;
钱智华 金坛控股 高工 ;
杨志群 区财政局 会计师 。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118356618, 联系人:王先生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519-82328721, 联系人:朱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人:靳女士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