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采购人名称: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 采购项目名称: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理由:
经过四年多的运营,该酒店提供的服务较好,酒店派遣来食堂服务的员工技能水平较好。无论是烹饪的菜肴口味还是日常服务,均得到了绝大多数干警的认可,几年来食堂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在甲方有重大接待任务时,能临时增派其他厨师或服务员为食堂提供额外服务。考虑到食堂服务的延续性,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单位为常州市九洲环宇大酒店。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九洲环宇大酒店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有效期内(2012年12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莉,051986800352
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