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的委托,本中心对该单位所需的2辆监护型救护车实施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对市场调查和充分比对,拟采用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凯福牌监护型救护车作为该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理由如下:
1、现有救护车大多为此车型,使用同一车型在修理配件服务配套等方面便于统一和管理。
2、售后服务比较完善,在市区有特约维修站,能够达到救护车救急的需求。
3、该车质量较稳定,性能较好,返修率较低,更是符合常州市道路特点。
4、内部配置能够满足各种急救医疗的使用和要求。
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5: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项目经办人:周莉
联 系 电 话:0519-86800352
传真 :0519-8680035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