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6]0103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采购预算:116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22号)文件的精神,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全面启动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2016年3月3日,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了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根据《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今年要完成所辖区内16个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项目主要包括地形图测绘、控制测量、勘界定桩、数据建库和信息化等工作,涉及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同时项目涉及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航空影像和测绘控制成果等涉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招标文件编制技术部分要点》和《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一般由国土部门下属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涉及基础控制测量成果、1:1000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的影像数据、坐标系统参数和土地权属数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实施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涉密条件;项目要求成果数据、软件系统等成果需要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管理工作衔接;综合以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综合从省水利厅对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涉密要求、项目成果后期对接和节省项目经费几个方面考虑,专家一致认为,本次管理范围线划界项目满足政府采购的唯一性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吴生坚 常州市保密局
冯科伟 常州市农工办
管宏来 水利局监察室
徐梅芳 水利局财审处
潘敏峰 水利局基建处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1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26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殷奇红 0519-85358170
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志进 0519-856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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