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明信片印刷、投递项目,采购预算:120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市文明办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集中印制并采取入户的方式,向全市市民发放《文明城市宣传明信片》,发放量为60万份。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是全市唯一具备印制、发行邮资明信片的单位,并具有入户投递能力。考虑到上述因素,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承担本项目。
五、专家论证意见:
由于明信片印刷发行具有唯一性,只限于在常州印制,且邮政局具有入户投递基础。考虑到上述因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李渊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金玉娥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束网 常州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28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沈玉俊,0519-85680866;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志进,0519-856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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