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6]0103-1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项目,采购预算:107万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22号)文件的精神,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全面启动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2016年6月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复【2016】36号文批准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今年要完成所辖区内1个堤防和2个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主要包括地形图测绘、控制测量、勘界定桩、数据建库和信息化等工作,涉及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专业,同时项目涉及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高分辨率航空影像和测绘控制成果等涉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及常政复【2016】36号文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一般由国土部门下属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负责。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是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满足该项目要求的唯一单位。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综合对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涉密要求、项目成果后期对接和节省项目经费几个方面考虑,专家一致认为,本次管理范围线划定项目满足政府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确定单一来源采购单位为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吴生坚 常州市保密局
冯科伟 常州市农工办
管宏来 水利局监察室
徐梅芳 水利局财审处
潘敏峰 水利局基建处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基础地理勘测中心,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3-1号。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11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赵宏为 0519-85719667 财政部门联系人、电话:张志进 0519-85681883
201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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