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单[2016]0074号
一、采购单位:常州市钟楼区房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钟楼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承接方
三、采购项目概况:钟楼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是公益及非盈利的民生工程服务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北港周家塘地块、机床厂二期地块、西林工业园周边地块、西林老街周边地块范围内的民房征收、企业征收、道路绿化用地征收、房屋拆除、土地平整和杆线迁移。政府购买服务年限为8年,项目要求承接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运作能力、人员配备齐全、熟悉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具有及时全额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能力。根据采购人对承接方的要求,承接方应在指定时间内先行将项目所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交付到指定账户。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专家论证意见:
1、本项目拆迁工作占比非常高,情况较为复杂。本项目需征收民房1649户,建筑面积142464平方米;征收企业11家,企业建筑面积134311.80平方米;道路征收面积20430平方米,绿化征收面积4800平方米;电信杆线3.27公里,10KV线路6公里,光纤迁移3.92公里。征收拆迁是当前城市建设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不仅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而且事关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主体需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必须有正确的宣传引导,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标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按照法律规定拆迁工作必须是政府作为拆迁主体,因此不适宜与民营企业进行全面合作。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前期调研摸底,钟楼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实行货币化补偿安置,征收安置补偿资金要求根据购买主体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先行筹集到指定账户。钟楼区政府与当地国有背景的公司进行合作,有利于解决银行融资问题。
3、常州钟楼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当地国有企业,是常州市政府独资的钟楼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其经营范围涵盖棚户区改造服务。该公司拥有一大批具备专业知识并且能够胜任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员,熟悉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对当地风俗人情更为了解,更宜应对拆迁过程中各类矛盾和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的优势。公司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是适合本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承接方。常州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的投资管理主体,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市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为征收与补偿主体”的规定。
4、本项目资金量大、时间要求紧、存续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存在较大亏损的风险,并且不允许项目出现中断和停滞。常州钟楼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公司承受能力强、抗风险能力较高,有利于项目顺利完成。
鉴于本项目所需的公共服务为公益性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且存在较大的亏损风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唯一”条件。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常州钟楼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钟楼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服务的承接主体。
六、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刘伟东 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王珏 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姚锋 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4、钱技平 江苏常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5、刘莉 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钟楼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八、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8月1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科强江,0519-88890253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杨鲁刚,0519-8568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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