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移动APP软件项目。
二、采购项目: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移动APP软件项目,采购预算:150000元。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要求,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着手进行移动办公平台软硬件建设,其中包括移动终端APP软件,该软件必须与该院内外网网站中办公办案数据同步。
四、单一来源理由: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现在使用的内外网网站均由常州市普锐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开发,本项目必须与该院内外网网站中办公办案数据同步,考虑到数据的一致性,采购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常州市普锐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谈判。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常州市普锐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武青北路6号听松大厦610 。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9月21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腾铁军,0519-85336349;采购中心联系人、电话:朱卫华,0519-86800350。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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