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污水处理厂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实施与管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溧采单2016(10)号
一、采购单位:溧阳市燕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溧阳市污水处理厂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溧阳市污水处理厂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公益及非盈利的民生工程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41495.41万元。本项目区域内基础设施较缺乏,环境较差,群众要求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日渐增强;加之周边地块房屋拆迁已在推进过程中,安置户急需稳定的居住场所。项目要求承接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运作能力、人员配备齐全、熟悉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具有及时全额支付安置房建设资金能力,并具有协调所涉天然气、供电、供水、通信等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专家论证意见: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安置房建设资金根据购买主体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先行筹集到指定账户。溧阳市政府与当地国有背景的公司进行合作,有利于解决银行融资问题,有助于银行提供利率低周期长的资金服务,同时还能够方便政府进行资金监管,实现资金封闭管理,专款专用。
2、安置房建设和管理不仅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实施主体需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必须有正确的宣传引导,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标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过燕河湾小区、燕阳家苑、万湖景苑等安置小区建设,该公司对溧阳燕山新区拆迁安置情况较为熟悉,有利于解决安置过程中的各类矛盾。
3、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当地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85亿元,是溧阳市政府独资注册成立的溧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其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市政道路建设、房屋拆迁、绿化工程施工。该公司根据政府要求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前期论证和大量的准备工作。该公司拥有一大批具备专业知识并且能够胜任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员,熟悉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对当地基础现状和风俗人情有着深刻的理解和领悟,更宜应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的优势。公司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是适合本项目实施与管理的承接方。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作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的投资管理主体,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该类项目建设服务的规定。
4、本项目资金量大、时间要求紧、存续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施工难度高,可能存在较大亏损的风险,并且不允许项目出现中断和停滞。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公司承受能力强、抗风险能力较高,有利于项目顺利完成。
鉴于本项目所需的公共服务为公益性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且存在较大的亏损风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唯一”条件。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4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承接主体。
六、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刘伟东 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王珏 江苏晶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姚锋 常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4、钱技平 江苏常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
5、 刘莉 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会计师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溧城镇燕园路20号。
有关单位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于2016年10月21日16:3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伟民
电 话:13775265288
采购代理机构: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16894
财政监督部门:溧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23745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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