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常州经开区垃圾收运作业服务(三年期)进行采购,现发布标前答疑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武采公标【2018】55号
二、书面问题回复:
问题1:P3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三年垃圾收集运输作业业绩。是仅需要垃圾运输还是需要垃圾收集、运输两项相关业绩?
答:均需要。
问题2:本项目中投入的所有车辆请问是甲方自有车辆还是中标后供应商自行购买?若车辆为甲方自有,请问是否租赁使用?若租赁使用,租赁费用的测算标准是否有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甲方目前自有,如中标方需租赁,需与甲方协商。租赁费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3:P31垃圾收集运输从业经验:请问是提供合同履约期内3年所有的结算发票还是某一时间段内的结算发票?
答:履约期内任意时间段结算发票。
问题4:关于P33评分标准中办公场所及停放场地条款修改意见。
答:此项不作调整。
问题5: 关于P52资审材料中第8条要求提供车辆采购保证金收据的问题。
答:第8条删除。
三、其他说明:
本标前答疑公告未提及内容,一切以招标文件原内容为准。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陈荣华
联系电话:0519-88770545
集采机构: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曹毅
联系电话:0519-88068609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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