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020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专用汽车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采购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二、补充及更正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为中国境内的生产制造厂商或销售代理商;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产品必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雾炮车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7、标前答疑会时间:2015年11月3日下午2:00整。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三楼小会议室。
8、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费证明);
(3)若为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5)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复印件)。
9、开标时间及地点修改为:2015年 11月24 日9:30分,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 周莉
联系电话: 86800187
联系传真: 86800187
采购单位联系人: 孙晖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586188398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 10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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