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标前答疑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武采公标【2020】28号
二、书面问题回复:
问题一:对于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五条“其他要求”中的第一款“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等;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使用的材料的清单,提供说明书。所提供的彩页或说明书须具有本次投标设备的品牌、规格、详细技术参数等内容。”是不是必须要提供?如果必须要提供的话是否能明确要提供哪些设备的说明书和彩页?
答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上必须明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等;评分办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必须按要求制作于投标文件中,需要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查的按要求携带至开评标现场。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涉及到演示,如演示人员与授权代表不一致,也须按规定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并提交《健康信息登记表》报备,否则将拒绝其进入开评标场所。
2、本标前答疑公告未提及内容,一切以原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80686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邮政编码:213159
(二)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61239015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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