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186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三中学委托,就其报告厅P4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10月31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014年11月7日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1、 招标文件第8页生产安装工期修改为不超过20天。
2、 招标文件第9页删除“以上各阶段检测所提供的单元模组均须与招标时提供的合格样品在规格、品牌、技术参数等方面完全一致并符合招标要求”。
3、 招标文件第9页主要参数中色温调整为“6000K—10000K”。
4、 招标文件第9页主要参数中色坐标调整为“X: 0.2807-0.32 Y: 0.2882-0.35”。
5、 招标文件第11页中显示屏尺寸修改为:“9.216m×5.376m”。
6、 招标文件第12页中视频处理器支持最大输出分辨率修改为“2340×1344 ”。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