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037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为: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1:30到2: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下午2:00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九楼912室
2、若所投品牌无16KW的四面出风的内机,在内机形式和区域内总冷量不低于原设计的情况下内机数量可以相应调整。但是投标时,按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若投标品牌无清单所述的规格,可提供替代方案,且要保证替代设计区域的制热制冷效果,替代方案的报价按照功率及冷量的单价不得高于投标文件中16KW的四面出风的内机报价,若中标则结算时按替代方案的报价调整。
3、工程量清单中“配套管线、支吊架及其他辅材费”根据图纸,投标单位自行计算报价,该项价格为总价包干。
4、本项目不需要总包配合费,若施工时需要其他专业配合时,自行协商。
5、若招标图纸的设备数量及参数与招标清单不符时,以招标清单为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戎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800351
传真电话:150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118373
联系地址:常州市河海中路9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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