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01号
就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络及安全设备招标文件作补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6页“设备选型和技术方案“中第一项满分值变更为12分,评标要素变更为:投标文件须出具详细的技术方案,投标设备的选型如果★项出现负偏离,即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其他技术指标出现一项负偏离,核心交换机扣1分,其它扣0.5分,最多扣12分。
2、招标文件第16页“设备选型和技术方案“中第二项满分值变更为13分,其中(4)优化方案的满分值变更为2分,评标要素不变。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