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29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就其2015年4月17日刊登的常采公[2014]0292号的有关招标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第一章1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中增加项目小组组成人员的职称、职业资格、从业时间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二、探查测量成果的验收由招标单位及有资质探查测量单位通过抽查、复核、会审等办法实施,验收结果作为项目的考核依据。验收分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单项验收在成果提交后2个月内完成,综合验收在合同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
三、第三章合同第七点项目考核的第2点考核细则以第二章2.5的项目考核细则为准。
四、招标文件中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的格式自定,原有的格式取消。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更改为: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3: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暨开标时间:2015年5月20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其他款项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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