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常采公[2018]008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常州市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常采公[2018]0082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及补充说明: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8年6月22日
二、更正及补充说明事项、内容:
1、第32页表5中“劳动力配备(人)”中的“一体化作业及管理”小计、合计数字由“154”更正为“155”,3标段“人员小计”数字由“299”更正为“298”。
2、车辆设备价格可按第10页表3中“采购保证金(万元/辆)”计算。
3、第34页表6中的“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折旧按26万元/辆价格,分8年折旧来计算相关经费。
4、第35页表7“市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车辆单车部分成本依据列表”增加第7项“铲雪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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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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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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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里有效作业油耗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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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保险
(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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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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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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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清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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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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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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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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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不收取。2.需经指定取水点取用。
3.由作业单位考虑市场因素自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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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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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高压冲洒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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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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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冲水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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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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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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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清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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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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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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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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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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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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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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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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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吨生活垃圾清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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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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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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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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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电瓶高压冲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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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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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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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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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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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雪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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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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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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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中1.5吨生活垃圾清运汽车因作业里程没有详细数据,“百公里有效作业油耗(升)”油费暂按9000元/年计算。
5、关于1-6标的辅助及管理人员的配置:应按不少于表5中“人员小计”数量的4%配置,在一体化配员时,不再另配管理人员。
6、第39页表9中评审因素“企业在常州市范围内的单体办公场所(企业或法定代表人自有)”的评分标准中的“本条要求自有,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网上核证,安置房权属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增加“也可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二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
7、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要分开装订。
8、附件十五《常州市中心城区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各标段垃圾收集点清单》中1-6标段垃圾收集点清单(第123-161页)更正为本公告中的附件一内容。
9、附件十六《 2018年常州市中心城区道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各标段公厕保洁清单》中6标段公厕保洁清单(第232-234页)更正为本公告中的附件二内容。
10、第48页表11中“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公厕管理要求列表”调整为如下格式,内容不变。
作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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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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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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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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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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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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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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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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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月:5:00—22:00
11月—次年4月:6: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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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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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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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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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保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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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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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保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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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巡回保洁作业安排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报批;
2、特殊情况下,由甲方指定作业时间和方式;
3、消杀时间为每年5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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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32页表5中9标段驾驶员数量配备问题:高压冲洗与洒水虽作业模式不同,但为同一种车型,根据机械化里程测算,9标段需配备高压冲洗车2辆(含洒水车1辆),需配高压冲洗车驾驶员2人,洒水车驾驶员1人,共3人。
12、1.5吨生活垃圾清运汽车是否为南京皇保电动垃圾收集车问题:不是,见表6“市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最低装备配置及定额和人员列表”。
13、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收运距离是否为单次清运里程问题:(1)、垃圾前端收集点收运距离指单次每个垃圾点到配套转运站的距离。(2)、3吨生活垃圾压缩车的运距见表6“市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最低装备配置及定额和人员列表”中的最低作业定额(公里/日)。
14、劳动力测算过程中是否需要满足各分项人员数量,还是满足标段总人数即可:劳动力测算过程中需要满足各分项人员数量。
15、小型电瓶高压冲洗车是否需要配备辅助人员:不需要。
16、3吨垃圾压缩车是否需要配备清运辅助工:不需要。
附件一:1-6标段垃圾收集点清单 /upfiles/admininfo/20180704/20180704151941_26646.xlsx
附件二:6标公厕保洁作业量清单 /upfiles/admininfo/20180704/20180704152100_81644.xlsx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马樱
联系电话: 0519-85588166
联系地址: 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胡起靖
联系电话:0519-81000156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后塘河路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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