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2016]059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三中学的委托,对常州市第三中学空调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7年3月1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P21设备清单中制冷量3.6kw室内机为普通风管式空调,机外静压30Pa;制冷量14.0KW室内机为高静压风管机,机外静压196Pa。
2、P22第3点修改为:所投产品必须为全直流变频多联机,以8匹室外机为例,IPLV值须大于等于8.0,提供能效网截图并加盖生产厂方公章,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内,未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中须详细标明所投空调设备参数,验收时以此为准。
4、P22第4点中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戎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6800351
传真电话: 051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803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付凯
联系电话:15151994305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新堂路1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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