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017-B021601(公)-009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污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7年3月2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因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延长报名时间至2017年3月29日为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所投企业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具备污泥处置所必须的场所、环保部门所出具的污泥处置相关项目批复或相关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
5. 提供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金坛区以外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准许接纳我公司处置污泥的相关文件以及金坛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允许该企业处置我公司污泥的相关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原公告:
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zfjzcg_cggg/640183.html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