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一人民医院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0]004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第一人民医院电脑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六、投标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6.2投标文件构成----(9)*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材料:中“1)第一包:提供第一包所投一体机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提示:提供证书原件核查);2) 第二包:提供第二包所投一体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提示: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注:本条为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将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在开标结束后以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现更正为:1)第一包:提供第一包所投一体机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2) 第二包:提供第二包所投一体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注:本条为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在开标结束后以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2.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九:*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中“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1)第一包:提供第一包所投一体机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提示:提供证书原件核查);2) 第二包:提供第二包所投一体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提示: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注:本条为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将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原件(或公证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核查,过时不予接收,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在开标结束后以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现更正为:1)第一包:提供第一包所投一体机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2) 第二包:提供第二包所投一体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产品机型的3C认证证书。注:本条为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在开标结束后以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江苏金坛金沙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690337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五、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第一人民医院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更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