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200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其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9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P11评标标准技术分第3点系统稳定性更正为:为了系统稳定性要求,方便与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已有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数字互控。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执行指挥调度平台,执行指挥监控平台,会议监控互通网关,执行单兵,电视墙)为同一品牌得7分;
2、招标文件P11评标标准技术分第6点免费售后服务承诺更正为:本项目要求整体免费质保期至少2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5分,最高得3分;
3、本项目工期要求:20个日历日。
联 系 人:赵恒青 联系电话:0519-86800351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