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3】18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其自助终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3月10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1、 招标文件P14页中评分标准第四条其他项修改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0~2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2、 招标文件P15页第二项项目技术要求中调整为:“以下技术参数均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其中技术参数有正偏离的详见评分标准第二条设备技术指标”。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