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5】24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工学院委托,就其北部新城新校区无线接入终端设备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11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标前答疑会议,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细则中关于“业绩分”的条款作如下修改,将“2、投标产品有单个项目无线设备承建500台AP以上、1000台AP以下的应用案例,有得1分;投标产品有单个项目无线设备承建1000台AP以上的应用案例,有得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能按要求出示原件的,该项目业绩不得分。)”修改为“2、投标产品有单个项目无线设备承建500台AP以上、1000台AP以下的应用案例,有得1分;投标产品有单个项目无线设备承建1000台AP以上的应用案例,有1个得2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如核实为提供虚假资料,该项目业绩不得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19页、第20页“3、室内无线AP”与“4、室内高密度无线AP”中关于“★接口”技术指标中的“USB口≥1个”删除。
3、将原招标文件第21页“5、室外无线AP”中关于“★防护”技术指标中的“要求支持IP65防水防尘等级,内置加热和防雷模块,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修改为“要求支持IP65防水防尘等级,内置防雷模块,提供官网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4、将原招标文件第22页“6、无线AC控制器”中关于“★配置形态”技术指标中的“高性能无线AC控制器,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8个,整机功率≤80W”修改为“高性能无线AC控制器,千兆电口≥8个,千兆光口≥8个”。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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