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采2017-JT-PPP(公)-001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就常合高速公路茅山互通至金坛滨湖新城连接线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资格预审公告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7年3月31日
二、更正事项:
1、原公告二(一)3、项目内容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所有附属设施(不含绿化工程)。
更正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
2、原公告三(二)1(2)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更正为投标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安全证书。
3、原公告三(二)4(2)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更正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证书。
4、原公告三(二)5为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数满足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专职安全员由施工方人员承担,且必须满足上述资格和数量要求)。
更正为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证书,人数满足《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专职安全员由施工方人员承担,且必须满足上述资格和数量要求)。
其他事项不变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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