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 ]032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的委托,对其所需市区段生态步道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4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独立费报价表中“肥料”的报价要求根据绿地面积×0.3×单价计算。其“绿地面积”以招标文件第3页“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表中注明的“绿地”面积为准。
2、招标文件“33页第6条”及 “47页第7条”更改为:
绿地养护产生的绿色废弃物(绿色废弃物主要为修剪树枝、死树、杂树等枝条,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不在范围内),外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三联桥附近),并安排人员装卸至场地指定位置,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养护费中,绿色废弃物进场量及人员配合工作列入月度考核范围。有机泥炭土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至标段内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均匀铺洒在绿地内,运出有机泥炭土(用作标段内土壤改良)的数量(原则上有机泥炭土数量为绿色废弃物进场量的50%)以采购方签证为准,有机泥炭土按15元/10斤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泥炭土处理公司。采购方按独立费单价进行结算给中标单位,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报价表中金额。
3、招标文件51页三、综合企业评价,第1条“评标依据”中“(2)考核得分必须注明对应项目名称,且为该评分项目考核得分。”更改为“(2)考核得分必须注明对应项目名称,且为该评分项目考核得分。该评分项目考核得分必须为真实有效,并提供相应的官方查询方式(官方网址或官方电话),如有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52页三、综合企业评价,第8条“评标依据”中“市级社保局出具的近六个月参加社保人员缴费清单证明”,如为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则企业提供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任免通知书,并提供原单位及现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人员缴费清单证明(合计满足近六个月)。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6682933
传真电话: 051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802室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联系人:黄建军
联系电话:0519-81181803
联系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紫荆公园内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