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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1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6]006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工学院委托,就其所需辽河路校区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412

二、更正事项、内容:

1、关于评标办法服务业绩中评标依据要求提供连续服务两年项目的3个月服务费发票,现明确可只提供合同期内的3个月发票。

2、、关于评标办法服务业绩中要求的学生公寓面积在合同中未有明确时,认可委托方出具的有效管理证明材料,但委托方出具的管理证明材料须符合如下要求: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学生公寓的具体合同托管时间、公寓楼宇信息(编号和单体面积)、累计面积、委托方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委托方公章。

3、关于评标办法中服务业绩:2010年以来,连续服务满2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6分。更正为:2010年以来,连续服务满2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管理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6分。

4、、关于辽河路校区学生公寓开荒保洁,由投标方按一般情况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自行测算。

5、考虑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20165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现明确采购文件P34附件七(报价分项表):关于法定税率统一按6%核算。

6、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 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  051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工学院

联系人:俞贤辉

联系电话:0519-8521753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