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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消防中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项目延长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27  浏览数:  字号:〖

坛政采2017- M0030103()-021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其金坛区朱林镇消防中队五十铃中型水罐泡沫消防车、五十铃小型水罐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进行公开招标,因标段一:五十铃中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预算70万元;标段二:五十铃小型水罐消防车1辆,预算价28万,标段五:消防无线通讯器材预算4.5万元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延长报名时间至201761日为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消防车辆供应商:

 1、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车辆3C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消防器材装备供应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专(兼)营消防器材装备。

2)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信誉和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力,近三年内与江苏省内公安消防队签订过器材购买合同。

3)有专业的销售人员和固定的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4)有消防器材装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5)相关器材装备的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原公告:

 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zfjzcg_cggg/711162.html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人:杜先生13862686230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0509室)。邮政编码: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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