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连续时间三年【包括投标人服务于同一发包单位(甲方)项目或不同发包单位(甲方)项目累计连续三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业绩的,得3分;
(2)提供连续时间两年【包括投标人服务于同一发包单位(甲方)项目或不同发包单位(甲方)项目累计连续二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业绩的,得2分;
(3)提供连续时间一年【包括投标人服务于同一发包单位(甲方)项目或不同发包单位(甲方)项目累计连续一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业绩的,得1分。
*以上所指“连续时间”由投标人在指定时段内不超过3份合同组成。
*以上(1)、(2)、(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业绩限评一项,不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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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业绩必须是经政府采购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等政府平台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服务期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结算发票;
2、业绩必须为乡镇道路及以上等级道路保洁业绩,服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今;
3、由投标人在指定时段内不超过3份合同组成。若投标单位提供业绩的数量多于3份,则以得分最高的3份业绩计分。
*三年合同分三年签的算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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