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6]029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其后勤及运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采购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11月9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1、投标供应商应承诺参与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应享受的法定待遇,具体内容及标准由供应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2、中标供应商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最低保额不应低于60万元/年*人,具体的保险费用自行测算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招标文件第37页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增加项目:不可竞争费(考核奖励费用),金额为16万元整。
4、招标文件第33页成交办法中服务业绩第(1)(2)(3)项不重复计分。
5、招标文件第33页成交办法中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更正为:具有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级报告,AAA得3分,AA得2分,A得1分。
6、招标文件第33页成交办法中:2013年以来,服务项目获国优称号的得2分,获省优称号的得1分,获市优称号的得0.5分,取最高荣誉计分,本项最高2分.
7、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更正如下: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暨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913室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 0519-85786867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 周文卫
联系电话:13057160876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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