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2017]0207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7年7月27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第七章 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中 三、说明、4、物业公司必须保证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的法定待遇,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报价时必须核算企业为所有员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法定休息日加班的费用,未核算入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在正式进场前,须提供从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资料报甲方核查;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如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职工社保,采购人扣除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利解除合同。
更正为4、物业公司必须保证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的法定待遇,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报价时必须核算企业为所有员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核算入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在正式进场前,须提供从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资料报甲方核查;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如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职工社保,采购人扣除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利解除合同。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春光
联系电话: 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 陈耸
联系电话:1395122252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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