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公[2014]0028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3月18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针对标前答疑会上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3月18日
二、补充及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0页第21.2(2)更正为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权值是:投标价30%,投标人总体评价23%,服务标准40%,投标文件制作2%,现场答辩5%。
2、招标文件第10页第21.2(3)取消变更采购方式条款;
3、招标文件第12页第(六)1(9)专业保洁服务的频次为一年两次;
4、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五(9)更正为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常州市政府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员工各种社会保险金必须在常州交纳。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刘伟,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及邮编:0519-86800352,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