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 >> 集中采购 >> 更正公告 >> 正文
常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险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

(附加重大疾病)险项目更正公告

常采公[2016 ]0354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常州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1122

二、更正事项、内容:

1、评标办法价格方案得分“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最低值为基准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报价)*1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应为“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最低值为基准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报价)*1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评分标准第16项取消,分值2分并入评分标准第2项,“201211日来从事过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保费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得10分;保费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得8分;低于100万元的得5分。”调整为“201111日来从事过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保费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得12分;保费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得8分;低于100万元的得4分。”此项保费专指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部分,包含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的保费(保费200万元、100万元是指单张保单金额),有效部分由评委现场认定。

3、评分标准第4项,“投标人具有良好市场信誉6分”变更为5分,该项中“201211日以来,投标人在金融目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且连续综合排名第一,得6;2012年1月1以来,投标人在金融目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五次,得5……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一次,得1分”调整为“201111日以来,投标人在金融目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1次得1分,最高得5分”,多余1分调整到评分标准第5项。

4、评分标准第5项,“投标人业务偿付能力,2015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前三名以外不得分。”调整为“投标人业务偿付能力,2015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充足II类公司得4分;充足I类公司得2分;不足类公司不得分”。

5、评分标准第11项,“针对责任免除条款,每减少一项,加1分,最高加6分”,调整为“除中标单位原有理赔点外,另设市公安局(龙锦路1588号)、公安局青果巷分部(青果巷188号)、天宁分局、钟楼分局、监管支队5个理赔受理点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年度内,承诺每个季度每个理赔受理点都需上门办理1次(3个工作日),得6分;承诺每半年每个理赔受理点都需上门办理1次(3个工作日)得3分。(具体上门办理时间可与采购单位协商)

 调整后评分表:

项目分类

项目明细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价格
方案
得分
15分)

1

项目保费总价

15

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最低值为基准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报价)*1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实力(29分)

经营资质(25分)

2

投标人为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业务的专业保险公司

12

201211来从事过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保费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得12分;保费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200万元以下的,得8分;低于100万元的得4分。

提供经营业绩的协议、合同复印件。(此项保费专指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部分,包含团体重大疾病、门急诊、普通疾病住院保险业务的保费,有效部分由评委现场认定)

3

投标人在常州市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专项业务年限

8

15年及以上的,得8分;

提供保监会的批准证明的复印件。(涉及保险公司名称变更后保险专项业务年限认定的问题,由相关保险公司提供材料,由评委现场认定)

10年以上不足15年的,得5分;

3年以上不足10年的,得3分;

不足3年的,不得分。

4

投标人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5

201111以来,投标人在金融目标考核中荣获“优胜单位”,1次得1分,最高5

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并由招标采购机构进行核查。

偿付能力(4分)

5

投标人业务偿付能力

4

2015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充足II类公司得4分;充足I类公司得2分;不足类公司不得分

投标人业务偿付能力,以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为准,由评委现场认定。

22分)

技术部分(8分)

6

投标文件的完整响应

8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完整,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8分;要求填写、应答的部分每缺漏一项扣1分。

经办能力(14分)

7

投标人有与常州市级政府机关合作经办有关社会民生工程、人身保障项目的经历

4

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2015年度有关社会民生工程、人身保障项目承保案例,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提供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2015年以来有关社会民生工程、人身保障项目承保案例(附相应的合同的复印件)。

8

与常州市各主要医院签订合作协议

8

与常州市三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提供绿色就医通道,有一家得1分,最高得8分。

是指与常州现有三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提供绿色就医通道的情况,不要求仅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但合作协议必须覆盖本项所有目参保人员。合作协议由评委现场认定。(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与疾病防治服务

2

近五年内,与常州市卫生局部门开展专项合作,得2分(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未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但能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与疾病防治服务,得1(提供相应文字材料)。

服务承诺(34分)

9

承保服务承诺(21分)

3

主条款保险责任范围,响应的得3

 

10

3

对本招标文件中特别约定的承诺,响应的得3分。

 

11

6

除中标单位原有理赔点外,另设市公安局(龙锦路1588号)、公安局青果巷分部(青果巷188号)、天宁分局、钟楼分局、监管支队5个理赔受理点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年度内,承诺每个季度每个理赔受理点都需上门办理1次(3个工作日),得6分;承诺每半年每个理赔受理点都需上门办理1次(3个工作日)得3分。(具体上门办理时间可与采购单位协商)

 

12

9

增加的有利于被保险人的特别约定或优惠条件,由评委认定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每1条得1分,最高得9

 

13

理赔服务承诺

10分)

3

制定理赔案件受理处置规定,响应的得3(提供相应文字材料)。

 

14

7

建立理赔时效规定,承诺在一周内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得7分;承诺在两周内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得5分;承诺在三周内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得3分;超过三周以上办结保险理赔业务的不得分(提供相应文字材料)。

 

15

业务管理承诺

3分)

3

配备的专职经办、管理人员的人数在10人及以上,得4分;8-9人,得2分;8人以下,不得分。

 

16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马樱      

联系电话:051986682933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剑峻

联系电话:051981993190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