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竞[2017]0459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博爱小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其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2、2013年以来具有连续服务满2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业绩;
更改为:
1、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审批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中 8)2013年以来具有连续服务满2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删除。
其它要求不变。
三 、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春光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博爱小学
联系人:常州市博爱小学后勤保障部 陈开伟 13861187256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