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采公[2021]016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经开区环卫作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采购文件29页):社会保险更正为:社会保险1131元/人.月
3.采购需求中三标段最低人员配备(采购文件47页)更正为:
最低人员配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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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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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清扫保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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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收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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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板清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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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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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管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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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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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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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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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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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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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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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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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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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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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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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需求中合计最低人员配备(采购文件47页)更正为:
最低人员配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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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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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清扫保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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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收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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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板清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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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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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管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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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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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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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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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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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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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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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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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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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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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1年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卫作业服务合同1-5标段适用(第95页):价格与支付”更正为:
本次招标 #标段中标价为
元(其中环卫工人慰问金
元),(分解至每月支付金额为
元)。
6. “2021年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卫作业服务合同6标段适用(第99页):价格与支付” 更正为:
本次招标 #标段中标价为
元/年。(其中环卫工人慰问金
元,不可竞争费
元),中标单价为 元/吨,(分解至每月支付金额为
元)。
7.删除采购文件件第39页“承诺函”中第11条其中“机动车辆驾驶员如果不配备休息休假人员,承诺全年加班工资不得低于12724元/人·年。”
8. 投标分项报价表(第30页):(八)经营管理费⑵意外伤害险中“≥400元/年·人,为全部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在投标报价中体现,得1分”
更正为:(八)经营管理费⑵意外伤害险中“≥400元/年·人,为全部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9.第八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3.11中(第93页):(6标段):投标人具有购置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后的25吨以上拉臂车(8后轮)2辆(提供自有车辆权属登记证、有效行驶证及车辆照片,需明显体现出拉臂)和15立方压缩箱4只(提供购置发票或自有证明)的,每有1辆车得0.5分,每有1只压缩箱得0.25分,最高2分;目前没有也未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购置车辆设备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更正为:
(6标段):投标人具有购置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后的25吨以上拉臂车(8后轮)2辆(提供自有车辆权属登记证、有效行驶证及车辆照片,需明显体现出拉臂)和15立方压缩箱4只(提供购置发票或自有证明)的,每有1辆车得0.5分,每有1只压缩箱得0.25分,最高2分;承诺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购置车辆设备的,也可得2分;目前没有也未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购置车辆设备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10.在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中,评分细则相同的标段,应统一编制完整的技术方案并分别上传。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06日
请投标供应商下载更新后的投标文件模板制作投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常州市政大路38号
联系人:陈荣华
电 话:0519-68215902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7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9